肇庆市社保查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查询> 广东省 > 肇庆市社保查询
社保

  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肇庆市西江南路26号

  咨询电话:0758-2847686

  网址:http://www.zqsi.gov.cn/zqshbx/index.htm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内34栋2楼

  电话:0758-2200328

  传真:0758-2200980

今日随便吧社保工具网小编了解到广东省社保局2015年7月份的时候提出了新政策,具体是什么样的新政策请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为更好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政府有关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标准政策的要求,广东将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列入十件民生实事,自2013年起数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查看详情>>

近日,广东省公积金2015新政策有了最新的调整,即广东8市已可公积金异地互贷。并且还发布了广东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下面就由随便吧公积金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吧! 查看详情>>

2016年广东医疗保险一卡通,两三年实现:跨市就医可即时报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夏青现场透露,广东已开始启动医保卡一卡通工作,并希望通过2-3年的努力,完成从医保总量的管理到现在进行一卡通的管理,最终实现医保一卡通互认。 查看详情>>

流程图

肇庆市社保办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大家了解吗,社保的主要内容大家都了解吗,不过大家都比较了解社保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国家福利,国家政策。这个社保政策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现在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肇庆社保需要怎么办理吧。

肇庆市社保办理所需详细资料及办理流程

肇庆市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初次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缴费个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凭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对符合缴费条件的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办理缴费登记,产生缴费单位及个人社保号,并发出《社会保险费登记通知书》,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凭《社会保险费登记通知书》到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参保单位、参保个人凭社保号作为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号码。 灵活就业方式缴费的个人(即灵活就业人员)也按同样的办法办理。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新参保单位如何在中山市办理社保 如何申请办理中山市社保医疗保险险种变更 广东省江门市办理社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详解 如何办理江门市社保卡及其注意事项

肇庆市社保关系转移业务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手续,那么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需要凭经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的《社会保险费增减员变动明细申报表》及相关详细资料就可以办理,现在来为大家介绍一下需要哪些详细资料。

办理肇庆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手续

(一)参保人员调离本统筹区,申请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复印件。2、《肇庆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3、转入地社保部门同意转入的证明。4、养老保险手册。5、医疗IC卡或金融存折。6、当地社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2016年珠海市异地社保养老保险转入办理流程 办理珠海市单位资料变更的相关说明 新参保单位如何在中山市办理社保 广东省江门市办理社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详解

我们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肇庆市办理在职职工社保信息变更可通过单位向区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关系股申请更正。变更内容包括有在职职工参保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用工形式等有误或发生了变化的情况下更改社保信息。

肇庆市在职职工社保信息最新变更详细流程

(一)变更在职职工个人资料

1、对象及内容:

在职职工参保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用工形式等有误或发生了变化,可通过单位向区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关系股申请更正。

2、所需资料:

(1)更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更改出生年月的,提供最早记录出生年月的档案记录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因身份证号码重复而更改身份证号码的,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书面证明;(4)职工的缴费历史资料有误的,提供有关历史资料。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汕尾市如何办理好单位社保信息变更的业务 东莞办理单位和个人信息变更流程 办理珠海市单位资料变更的相关说明 江门市社保登记,变更及其注销的业务办理指南

根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强化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促进省级统筹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23号)的要求,现在汕头市由地方税务机关全面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环节中的缴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追欠、查处、划解财政专户等相关工作。

肇庆市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条例细则

(一)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初次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缴费个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凭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对符合缴费条件的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办理缴费登记,产生缴费单位及个人社保号,并发出《社会保险费登记通知书》,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凭《社会保险费登记通知书》到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参保单位、参保个人凭社保号作为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号码。

灵活就业方式缴费的个人(即灵活就业人员)也按同样的办法办理。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汕头人民政府发布汕头市社保政策法规条例 广东省汕头市经济特区企业职工社保条例细则 关于汕尾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条例细则 深圳经济特区最新社会保险条例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