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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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 杭州市省府路8号

电话:0571-12333

网址:http://www.zj.molss.gov.cn

浙江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38号6006室

电话:0571-85119365

浙江省直住房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宝石一路3号

电话:(0571)87052015

网址:http://www.zjgjj.com/

 

养老保险又称老年保险,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退休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重要内容之一。下面让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为您解读浙江省最新政策。 查看详情>>

公积金每次一推出新政策就会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而随便吧公积金小编最近也了解到,浙江省公积金政策也是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内容,详细内容就让小编给大家一一说明下吧! 查看详情>>

随便吧社保小编给大家讲解浙江省大病保险政策详细解读。我省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大病保险年底前全省覆盖。哪些人群在大病保险范围内?罹患大病该如何报销?哪些药品可以报销?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昨天,省人力社保厅有关负责人为公众作详细解读。 查看详情>>

流程图

从浙江省社保局了解,单位社保开户办理程序包括4个步骤:用人单位网上登记—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携带资料到社保中心办理开户手续—购买数字证书,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第一步:用人单位网上登记

用人单位登录“浙江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网站主界面点击“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选择“初次登录”,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点击“确定”。进入“单位网上登记-录入信息”界面后,准确录入单位信息。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并打印《浙江省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缴费方式选择“银行缴费”的需同时打印《浙江省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附表)》(一式两份)。最后请返回“提交”。

浙江省单位社保开户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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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简单明了的关于浙江省省内社保转移的操作流程。

浙江省省内社保转移的办事指南


浙江省内社保转移流程一:

1、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入申请,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企业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

2、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发送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3、转入地社保机构通过电子信息平台接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电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自行办理接收个人帐户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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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浙江省社保局了解到,凡是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事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单位合并或分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号等。

浙江省社保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申报

参保单位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如下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企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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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会保险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为了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由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通过《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全省社保最新条例介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缴费单位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城镇个体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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