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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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

电话:0431-85821880

网址:http://www.jlsi.gov.cn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亚泰大街和解放大路交会处南行100米,金业大厦二楼)

电话:0431-88690558 88690559

传真:0431-88690550/88690554/88690558

网址:http://www.jlyb.gov.cn/

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电 话: 0431-82752956,88902911

传 真: 0431-82752960,88902163

中心主页:http://www.jlsgjj.cn

 

从社保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三项“促发展惠民生”养老保险优惠政策。据随便吧养老保险网小编了解到社保局负责人介绍,出台这三项政策加快我市养老保险统筹城乡建设工作的步伐。 查看详情>>

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了解到,近日吉林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新政,这一新政的推出是为了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新政的详细内容。 查看详情>>

随便吧社保小编为解决吉林省医保参保人员“看病难、看病贵、报销难”问题,自2016年1月1日起,吉林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目前,全省共确定了186家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运行开通了118家。省内异地就医审批登记1.9万余人,发生总医疗费用达到2.4亿元。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垫付医药费、往返报销跑腿的问题。 查看详情>>

流程图

吉林省办理社会保险主要有两个方法可以办理,一个是个人方式参保,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另外一个是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社保,可以参保5险1金。那么现在就让社保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吉林省办理社保的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

吉林省办理社保的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


吉林省社保缴纳需要区分个人户口及有无工作情况

第一,如果缴纳人是农村户口,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只能参加新农保;如果有劳动合同,则需要由单位统一出面办理。

第二,如果缴纳人是城镇户口,如果有劳动合同,需要由单位统一出面办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自己持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社区开具无业证明到社保大厅办理。缴到男60、女55周岁时,自己补足15年(现在好象都是延长退休年龄方式补缴了,也就是一直要缴到65周岁之后),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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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办理社保转移主要有两种情况,省内社保转移和跨省社保转移,其中省内社保转移包含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这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现在,就让我们大家来了解一下办理社保的相关流程吧!

2016年办理吉林省社保转移相关流程


吉林省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一、吉林省省内社保转移基本原则

1、权利义务对应原则。参保人在各参保地按规定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本人缴费情况按规定计发。

2、责任共担原则。各参保地要负责保管好参保人的参保缴费信息,分段计算应承担的养老待遇支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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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保信息登记变更业务需要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申报,可以对参保单位的名称、性质、法人代表(负责人)等基本信息进行变更。市级参保单位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市社保局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吉林省最新办理社保信息登记变更流程

 


单位信息变更的社会保险流程

1、申报范围

已登记的参保单位的名称、性质、法人代表(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需申请社保登记变更。市级参保单位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市社保局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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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5年度最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这个条例适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

吉林省2016年度最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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