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社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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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电话:0416-2665810、2665800、2665858

锦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锦州市鄞州市府路72号

电话:0574-3881090

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大街二段60-27号

电 话:0416-3157896、3157892、3157882(综合科)

网址:http://www.jzgjj.cn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辽宁养老保险政策也有了新的消息。 查看详情>>

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了解到辽宁省前段时间刚出台了公积金的最新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就受到了辽宁省市民的广大关注,那么具体的政策内容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小编给大家进行详细介绍下吧! 查看详情>>

大家都应该和关心医保政策吧?大家都了解辽宁医保政策吗?那现在随便吧社保小编整理辽宁2016年医保政策以及相关规定,具体请大家阅读下文,供大家参考使用。 查看详情>>

流程图

为方便大家查询与了解,小编整理了一份锦州社保办理流程,提供大家参考使用。首先是各参保单位首先登陆锦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下载相关表格资料;在单位报盘程序中使用《新开户单位基础信息采集》模块填报单位基础信息,录入完毕保存至U盘,并用A4纸打印两份加盖公章。

锦州市社保办理操作指南

 

一、 申报程序

1、各参保单位首先登陆锦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下载相关表格资料;

2、在单位报盘程序中使用《新开户单位基础信息采集》模块填报单位基础信息,录入完毕保存至U盘,并用A4纸打印两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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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锦州市社保转移的办事4步骤: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锦州市社保转移的办事4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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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锦州市人社局了解到,当缴费单位(人)发现缴费人员信息登记有误时,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个人登记信息变更手续。同时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相关的信息变更手续,以便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保费用和办理社保。

锦州市个人社保缴费登记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锦州市个人社保缴费登记信息变更

一、适用范围

缴费单位(人)发现缴费人员信息登记有误时,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个人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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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个人为缴费单位的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为在辽宁省境内设立并取得合法资格的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城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锦州市为了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现在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锦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实施细则》条例吧!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根据《锦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省政府令第116号)(以下简称《规定》及其有关规定,结合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为辽宁省境内设立并取得合法资格的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原实行全国行业统筹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锦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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