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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丹东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木兮_日期:2016-06-01 【字号:

最近,丹东市失业保险费率下调的消息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此次失业保险调整费率,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失业保险制度,丹东市为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稳定政策的重要举措。

下调丹东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

 

丹东市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俗称“五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转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丹东市失业保险费率,用人单位职工费率由1%降至0.5%,企业费率由2%降至1%(2013年11月至2015年10月阶段性下调至1%),其他用人单位费率由2%降至1.5%。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对单位及个人的政策红利有多大?惠及范围有多广?职工的失业保险金也会随之降低吗?

惠及全市5528家单位,减负0.5亿元:据介绍,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适用于全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用工单位及其职工,不只局限于企业,并且不规定费率下调终止日期,也就是说,不是阶段性的下调。仅此一项,每年全市将直接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0.5亿元,惠及全市5528家用工单位。

月入3000元一年少交180元 22.5万职工受益: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最大的亮点是将用人单位职工费率由1%降至0.5%。其中,单位以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个人部分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该职工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就以这个比例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以我市某企业为例,职工人数100人,每月职工人均工资3000元计算,费率下调前,每月每人缴费30元,全员缴费3000元,全年全员缴费3.6万元;费率下调后,每人每月缴费15元,全年全员缴费1.8万元。过去职工1年的缴费额,现在可以缴2年的失业保险费。执行此项政策,每年全市将直接减轻单位职工缴费负担0.25亿元,全市22.5万名参保职工将因此受益。

丹东市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但待遇不受影响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是否会影响单位职工失业后的待遇呢?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负责人答复是:“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是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减负,不会影响单位职工失业后的待遇,两者之间不关联”。

单位职工失业后的待遇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和领金期间的医保费两部分。其中:失业保险金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挂钩;领金期间医保费标准则随着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化而调整。

丹东市先后于2010年、2011年、2013年及2014年四次调整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现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单位职工参保1年至9年的,失业后每月领取735元,参保10年及以上的,每月领取840元,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并非所有失业人员都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据了解,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有求职意愿并办理失业登记。如果失业人员本人主动辞职、离职,或是用人单位及本人欠缴失业保险费,则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为此,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负责人提醒全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对所属职工保费代扣代缴义务,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和参保人员,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杜绝少保、多重身份参保或是在不同单位参加不同险种等选择性参保的现象。一旦被动失业,用人单位应尽快为其办理人员档案移交及失业登记手续,本人应及时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以免因超期导致错失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