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抚顺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办理,深入贯彻实施失业保险缴费,帮助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那么,抚顺市具体缴费比例是什么呢?
抚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改革前:抚顺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从215年3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个人按0.5%,用人单位(不含企业)按1.5%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抚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按本人工资作为基数缴费,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
抚顺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点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琥珀街7号
电话:(024)52424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