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社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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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地址:榆林市长乐中路(榆阳中医院对面)

  电话:0912-3884376

  网址:http://www.ylhrss.gov.cn

  榆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榆林市新建路榆林剧院三楼南侧

  电话:0912-8139800

  监督投诉:0912-8139801 3233687

  网址:http://www.ylybzx.com/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榆林市西沙航宇路建委七楼

  0912-3880117、3830196

 

据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了解,陕西省在2009年和2010年,先后启动实施了新农保和城居保,2011年全省全面推开,2012年底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人群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参加城乡居保的总人数达到1704.7万人 ,参保率达到99.56%,其中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人数406.7万人 查看详情>>

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从陕西省住建厅获悉,陕西省公积金新政已出台,新政的内容一方面是关于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问题,一方面是关于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问题,围绕着这两点而出台的新政内容是怎么样的呢?而小编早已为大家整理了一份新政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查看详情>>

据随便吧社保小编理解,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企业(国有、集体、股份、外商投资、私营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驻城区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逐步纳入统筹范围。 查看详情>>

流程图

时代不断进步,社会不断发展,为了跟上时代的步伐,很多政策、规定都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保障制度,榆林市对医疗、生育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和规划。具体的内容是怎样的?跟随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榆林市医疗政策 

一、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调整如下:
  1、支付本人大病统筹费,支付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保险费。
  2、支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自费和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支付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就医费用。

榆林市不同人群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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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转移是一种常见的想象,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榆林市社会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跨省转移和本省转移准备的资料有什么不一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办理资料

统筹范围内(省内,城镇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养老)转出:
  1、单位开据同意转移养老关系证明。
  2、转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统筹范围内(省内,城镇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养老)转入:
  1、缴费凭证上单位盖章,签字或单位开据同意接收养老关系证明。
  2、转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跨省与本省转移榆林市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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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因为某些原因导致社保信息错误。这时社会保险信息也需要更正,我们称之为社保信息更正。但是生活中许多人并不知道社保信息错误该怎么更正,要准备哪些资料?要去哪里更正?今天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榆林市社会养老保险信息更正及社保卡信息变更的操作流程。

榆林养老保险变更指南

办理条件
  个人信息有误或单位信息有误

办理材料
  单位
  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
  2.工商变更登记表、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其它证件和资料。
  5.《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榆林市社会养老保险及社保卡信息变更的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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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缴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金的发放的基本保障,每个地方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都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定,也会有相关条例来监督管理。那么榆林市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条例是怎样的呢?有怎样的规定呢?随便吧社保小编整理了榆林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供大家阅读。详情请见下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社保征缴】榆林市社会保险征缴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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