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职工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程序办理工伤认定。那么,需要哪些材料呢?请参考下文。
吉安市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办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受伤害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书;
4、受伤害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或交警等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其他有关材料。
吉安市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办理程序
1、本人、单位或工会申请;
2、医保科受理;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办理时限:42个法定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承办机构: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管理科
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
地址:吉安市城南新区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
邮编:343000
联系方式:0796-8223949、8233268
监督电话:0796-8231043
网上咨询:http://www.jianhrss.gov.cn/
状态查询:0796-8223949、8233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