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从省人社厅获悉,2015年10月1日起,齐齐哈尔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据悉,降低费率后,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收支等情况,每一至三年确定参保单位所属行业费率档次浮动标准。对符合浮动条件的参保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
齐齐哈尔市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齐齐哈尔市结合我市实际,齐齐哈尔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国家规定的基准费率基础上降低两个费率档次(一类行业除外),即齐齐哈尔市直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基准费率的50%费率档次进行缴费,做到最大限度减轻参保单位负担。
齐齐哈尔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具体执行费率,由省医保局依据政策予以确定,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要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省医保局费率的检定结果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备案。
查看详情>>据悉,齐齐哈尔市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必须符合相关标准才可以。
齐齐哈尔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查看详情>>近日,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重新做调整。调整后的《制度》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制度》中明确说明了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及工伤的伤残认定。下面,就跟随随便吧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齐齐哈尔市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在哈尔滨市你一定要了解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调整哈尔滨市因工负伤人员各项待遇赔偿标准政策 最新七台河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