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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佳木斯市对工伤保险的鉴定标准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日期:2016-06-09 【字号:

近日,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工伤保险的认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新做调整。调整后的《条例》中明确说明了工伤的判定与标准。工伤保险做为保障社会企业职的一种生活保险。下面,随便吧小编就对这一《条例》中的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2016年佳木斯市对工伤保险的鉴定标准

佳木斯市工伤保险鉴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佳木斯市工伤保险鉴定标准

佳木斯市工伤保险鉴定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受到事故伤害的有效证明(证人、证言等);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认定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