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从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中心获悉,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对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调整后标准如何呢?请大家阅读下文了解。
据了解,新标准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80—210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六级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协调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人员每月生活护理费,分别按承德市当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确定。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配偶每人每月增加9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