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失业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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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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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据小编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随着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按职工最低工资新标准的70%~99%幅度进行上调。根据我区分四类地区最低工资及个人参保缴费情况,我区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最低为581元,最高可达1188元。下面请详细阅读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为您整理关于广西失业保险调整的最新政策。 查看详情>>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国家政府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那么崇左市办理失业登记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有哪些程序?具体内容请查阅下文,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整理。

介绍崇左市失业登记办理 

崇左市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

(二)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四)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五)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六)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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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国务院同意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那么,崇左市的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如何规定呢?

最新崇左市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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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崇左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程序。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崇左市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 

崇左市失业人员申领待遇提供的材料

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6 0日内到市社保局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提供的材料有:

(1)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崇左市失业人员介绍信;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失业登记的《个人求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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