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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批的相关内容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6-11 【字号:

失业保险作为主要的社会保险之一能够很好地保障人们在就业过程中遭遇失业时得到保障,所以人们对于失业保险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加深。那么关于北海市失业保险政策大家是否有了解呢?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给大家提供了北海市失业保险政策调整的详细内容,供大家阅读。

北海市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批的相关内容

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批设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36号)第(五)“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对象(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中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业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可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

1.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上述“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相应延长(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2.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提供适当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5号)第(十一)“各地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广西就业专项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第七条:“ 提供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所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数量、劳动报酬等相关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第九条:“人社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每次审核后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审核情况(包括享受补贴的单位名称、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具体补助人数、金额和标准等)。人社部门完成审核后将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

北海市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批设定依据

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广西就业专项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第七条:“ 提供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所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数量、劳动报酬等相关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第九条:“人社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每次审核后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审核情况(包括享受补贴的单位名称、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具体补助人数、金额和标准等)。人社部门完成审核后将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实施。

行政审批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广西就业专项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管理办法中规定:对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用人单位适当额度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由当地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门确定。岗位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