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失业小编从贵港市人社局了解到关于贵港市完善失业保险的最新政策,保障失业人员生活水平,贵港市社保局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形对发放标准进行调整。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贵港市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
贵港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5〕13号)文件精神,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自2015年1月起执行,贵港市属于二类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210元。按规定最低工资调整后,失业保险金也作相应调整,调整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最低为每月847元,最高为每月1198元,比原有标准高出115元至163元不等。截至2015年4月,贵港市市本级共发放失业保险金363.62万元,其中补发2015年1月至4月因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产生的差额49.40万元。
贵港市稳岗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
根据桂人社发〔2015〕47号文件规定,稳岗补贴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具体申报条件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岗补贴实施范围扩大,申报程序相应简化,极大地调动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截至11月5日,贵港市市本级申报稳岗补贴的企业已达到10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