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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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南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

电话:025-86590871、025-12333(社保查询)

网址:http://www.njhrss.gov.cn

南京医疗保险结算中心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97-1号

电话:025-86590700、86590776、86590798或025-12333(医保查询电话)

网址: http://www.njhrss.gov.cn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51号

电话:025-84552800 (办公)、84552817(归集支取)、84552899(公积金查询)

网址: http://www.njgjj.com/

据随便吧养老保险小编了解到,2016年江苏省的养老保险制度有了新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参保范围、缴费标准的提高、建终生个人账户这几方面,本文小编在江苏省本地社保局整理收集了养老保险新政策的详细内容,下面跟着小编仔细参考阅读吧!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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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吧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江苏省医疗保险最新政策条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和缴费年限两部分。下面随便吧社保小编整理内容供大家参考使用。 查看详情>>

流程图

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社保意识的不断深入人心,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南京市社保局加强对社保工作的管理与支持工作,目前小编从南京社保局了解到全面的社保办理流程,提供大家参考。

养老保险办事流程

1、退休申请

(1)所需资料: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南京市职工退休核准表》(以下简称《核准表》)一式三份;人事档案;一寸照片一张。

(2)有如下情况的应提供相关资料:

独生子女或终身无子女的,须出具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属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的,应提供劳鉴会《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因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或从事过特殊工种的,要在《核准表》的履历栏详细注明时间、工作单位、工种。

(3)申请人按受理回执通知的时间查询办理结果,一般情况下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南京市社保办理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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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出手续?跨统筹区转出人员,在社会保险关系中止后,需提供以下资料至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参保地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办理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办理的,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南京社保关系转移的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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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吧社保小编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单位或者是个人社保登记信息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变更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的业务。小编已整理好关于南京单位社保信息变更的办理指南,请大家阅读下文来了解。

 

南京单位社保信息变更的办理指南

 

南京社保信息变更办理条件:

 

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及缴费档次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南京社保信息变更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

2、工商变更登记表、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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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南京市社保征缴条例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下同)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南京市社保费征缴条例规定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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