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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纳税标准是什么

社保话题:缴纳|缴费|交费|交款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7-29 【字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介绍,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构成,那么住房公积金的纳税标准是什么?随便吧社保网小编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与了解。

 

住房公积金的纳税标准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纳税标准

住房公积金一般不需要纳税,超标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

按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构成:单位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的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最高均不得超过20%。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应按时足额为在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于每月发放员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员工代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入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单位和个人按照不高于核定的缴存基数与不高于20%的缴存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超过核定缴存基数或规定比例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税务机关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的纳税标准介绍

 

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简称10号文),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10号文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本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职工工资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政策掌握要点

为便于大家理解,先用一个公式来描述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础关系: 单位为个人缴存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透过10号文,我们不难发现,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住房公积金是实行“双限”管理的,即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不能超过上限(缴存基数上限为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上限为12%)。同时,仅就缴存比例而言,也有一个“双限”管理,即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能超过12%。

符合“双限”规定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而超过“双限”规定缴存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缴存基数

依照10号文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的规定》中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计算的,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是就普通收入水平职工个人而言。

(二)缴存比例

第一种情况是职工任职单位和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高于12%。依据10号文,由于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都超过了《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缴存比例上限(12%),所以,应按缴存比例上限(12%)计算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

另一种情况是职工任职单位和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高于12%,应按实际缴存比例计算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按照10号文规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存比例高于缴存比例上限(12%)的,按缴存比例上限(12%)计算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缴存比例上限(12%)的,按实际缴存比例计算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