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首页 > 工伤保险查询 > 钦州市 >文章阅读

钦州市新制度规定的工伤保险鉴定标准详解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日期:2016-02-18 【字号:

近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刊发《2016年关于工伤保险认定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为保障企业职工在工作中都能依法享受到工伤保险的义务。人社局特对新制订的工伤保险认定标准做了一系列的说明。现在,就随着随便吧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钦州市新制度规定的工伤保险鉴定标准详解

钦州市工伤鉴定的条件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钦州市工伤鉴定所需材料

1、事故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两人以上的旁证人证明材料(每人单独写1份),证人签名并按手印、单位盖章证实、证人联系电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医院初次诊断证明书及病历本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工作证、服务证、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工友同事的证言等;

5、伤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其他所需材料。

钦州市工伤鉴定所需材料

钦州市工伤鉴定的流程

1、单位应自事故发生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天内(特殊情况不能超过60天),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医疗保险科在收到单位或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后,相关材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3、医疗保险科组织调查取证;召集企业有关部门的领导及负责人员开事故调查会,作调查笔录;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4、医疗保险科通知单位或个人领取工伤认定书。

5、因工负伤职工医疗期满后,到北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得出鉴定结论。

6、单位持有关材料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办理申领工伤待遇手续。

钦州市工伤鉴定的流程

钦州市工伤鉴定的其他事项

收到企业或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书后,在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企业逾期申报工伤,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请之日止的工伤保险待遇由企业支付。医疗期满,经北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等级后,对申报手续齐全的,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