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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详解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5-30 【字号:

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通过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依据国务院对失业保险费率的调整,结合海南州的实际情况,同时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预防失业,稳定就业,海南州决定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至于具体调整内容请查看以下全文。

海南州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详解

 

从2016年2月3日起,海南州失业保险费率将由3%降至2%,其中单位费率由2%降至1.5%、个人费率由1%降至0.5%。此次海南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直接为海南州参保单位节省近1亿元的缴费负担,个人节省0.86亿元缴费负担。

新标准实施时间:

降低费率政策从2016年2月3日起实施。

海南州失业金领取标准

 

海南州失业金领取标准: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符合条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仍执行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即:西宁、海东每人每月720元,海北、海南、黄南每人每月730元,海西、玉树、果洛每人每月740元。

按照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规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是和失业人员实际缴费年限挂钩,即: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发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连续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加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因此,降低费率不会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