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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海东地区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木兮_日期:2016-04-04 【字号:

海东地区人社厅近日发布通知,从2015年3月1日起,海东地区失业保险费率将由3%降至2%,其中单位费率由2%降至1.5%、个人费率由1%降至0.5%。更多详情请参阅下文。希望能够帮上大家,谢谢浏览。

介绍海东地区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海东地区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海东地区失业保险费率将由3%降至2%,其中单位费率由2%降至1.5%、个人费率由1%降至0.5%。此次海东地区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直接为海东地区参保单位节省近1亿元的缴费负担,个人节省0.86亿元缴费负担。

海东地区新标准实施时间:

降低费率政策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海东地区新标准实施范围:

本次降低费率适用于海东地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所有单位及其职工。

海东地区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海东地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继续执行

2015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继续给予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同时海东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东地区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近期还出台了新一轮援企稳岗政策,在调整优化产业结中,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期间,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且采取多种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也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时间为2015年7月以前,即2015年申请2014年的稳岗补贴,以后年度以此类推,执行期至2020年。

海东地区已缴纳失业保险的予以冲减

降低费率政策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3—4月已按原费率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由缴费单位在5月或以后月份申报缴费额时将多缴部分予以冲减。各参保单位应严格按降费率政策规定,做好本单位及每个职工的缴费清算和代扣代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