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步入社会都有可能面临失业的可能,那么国家要求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五险中包括了失业保险。现根据蚌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为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下面是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为您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蚌埠市失业保险费率下调
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失业保险费率将由原来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费率比原来分别下降0.5个百分点。
据悉,依照全省的统一政策,我市失业保险费率将由现行3%的缴费标准降至2%,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新政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由于大部分单位3、4月份社保费已足额缴纳,差额部分我们将与单位在以后的缴费中进行结算,之后参保个人可以与用人单位结算个人缴纳部分的差额。”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项新政将惠及我市21万多名参保人和5000多家参保单位。以一个月应发工资为3000元的职工为例,新政实施后,他每月失业保险费的个人缴费标准将由原先的30元下降至15元,全年可减少缴费180元。
另据了解,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的65%,依照目前104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为每人每月676元,发放标准维持不变。“缴费满一年的参保人员,失业后可享受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失业保险费缴纳在1年到4年的失业人员,缴费每增加一年,待遇领取时间可增加3个月,缴费在5年到9年之间的,待遇领取在12个月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一年待遇领取时间增加2个月,18个月封顶;缴费超过9年的,缴费每增加一年,待遇领取时间增加1个月,不过失业保险金的待遇领取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