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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2-21 【字号:

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从宿州市人社局了解到关于宿州市完善失业保险的最新政策,为切实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其中主要是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那么具体的调整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不用着急,小编为您整理了调整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到您。

宿州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政策

宿州市失业金上调

近日,宿州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38元,有效提高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待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下发后,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我市市辖区最低工资标准从930元/月上调至1250元/月,按照《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随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的通知》精神,我市按照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的75%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38元。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缴费年限予以确定,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