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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2016年蚌埠市失业登记的办理手续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4-05 【字号:

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最近收到很多蚌埠市的市民反映,称对失业保险登记的办理流程还不是很清楚,据小编了解,凡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地户籍人员或者现处于无业状态,失业前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非本地户籍人员。这几种情况的失业人员均可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那么,办理失业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介绍2016年蚌埠市失业登记的办理手续

 

蚌埠市失业登记申请条件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能继续升学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的失地(失林)劳动者;

(5)士兵、运动员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自谋职业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其它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它失业人员。

蚌埠市失业登记办理材料

(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业(肄业)证明;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提供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止经营或注销登记证明;

(4)劳动者失地(失林)的,提供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

(5)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提供司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7)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提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8)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蚌埠市失业登记办理材料

 

蚌埠市失业登记办理流程

(1)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中有就业转失业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7日内,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个人档案等资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个人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携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办失业保险待遇。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同时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3)其它类型的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工作站(或乡镇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

注意事项

办理机构: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胜利路中路35号

咨询电话:0552-2051779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