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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长春市单位、个人新参保登记的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1-30 【字号:

提到社会保险大家都很熟悉,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各类保险可以统一由个人或者单位办理,也可以单独某项保险办理。随便吧小编整理了长春市单位人员新参保登记和个体人员参保登记的办事指南,供参考。

单位人员新参保登记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材料

填报《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增加人员申报名册》,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动备案名册等用工手续证明、增加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按不同类型还需分别审核以下资料:

1、农民工提供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2、财政拨款单位转入企业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事业单位还需提供财政拨款证明。

3、异地转入人员,提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

受理部门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报管理处

办理流程

1. 经办人员审核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核对单位填报的《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增加人员申报名册》;

2、经办人员依据《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增加人员申报名册》录入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参保信息,生成个人编号,并将个人编号填写在增加表的相应位置后交给申办单位。

网上受理

可以在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到申报管理处查询

办理结果

到申报管理处查询

相关表格

《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增加人员申报名册》

办理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1012号

联系电话

0431-9612333

办理时间

20人以下的业务受理后即时办理,20人及以上的业务受理后2日内办结。

个体人员参保登记

申请条件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办理材料

申办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按不同类型还需分别审核以下资料:

1、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初次参保人员,提供密封人事档案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其中,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还需提供财政拨款证明。

2、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

3、外埠来长灵活就业的城镇居民,提供公安局发放的《居住证》或《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

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城镇居住的外地农村居民,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或《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或提供户籍地劳动保障所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

5、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城镇居民,填写《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审核认定表》。

6、随军家属、异地和原行业单位转入人员,提供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受理部门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个体分局

办理流程

1、申办人员携带以上相关资料到业务窗口申报审核并选择缴费档次,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录入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参保信息,生成个人编号,上传缴费信息。

2、申办人员携带身份证到指定银行签订《社会保险卡缴费协议书》,办理社会保险卡。

网上受理

尚未开通

状态查询

到个体分局窗口查询

办理结果

到个体分局窗口查询

相关表格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审核认定表》(个体分局提供)

办理地点

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

联系电话

0431-9612333

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