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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调整介绍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1-03 【字号:

今年来,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公积金政策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也跟着变动。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正常缴存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随便吧公积金小编整理了蚌埠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最新详情。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调整介绍

时隔一年零三个月,蚌埠市再次出台关于公积金贷款方面的新政策,多项条款被重新“修改”。本次新政最大的亮点在于对二套房的政策上,其一,首套房还完次月即可申请二套房;其二,二套房贷款额度恢复到与首套房额度相同。也就意味着,二套房之前的政策趋紧,现在恢复的情况下,“鼓励”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

首套房贷款条件降低 3个月即可申请

购房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在我市按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含3个月),符合条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先的30万提高至40万元;职工一方(含单身)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之前20万元的上调为30万元。

二套房贷款条件“放宽” 最高额度将与首套房相同

新政规定蚌埠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的次月,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恢复与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相同,也就是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职工一方(含单身)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此外,2013年4月27日公布的新政中规定,停止受理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住宅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刚刚出台的新政当中没有提及,“五、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或将意味着,市民可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大面积“豪宅”。

公积金提取政策同步“更新”

2013年政策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账户余额的50%。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而在2014年的最新政策中,没有分开表述是否为“首次”还是“第二套住房”,仅仅表述为购买自住住房的,每次提取不要超过50%即可。换言之,2014年新政策,不再单独限制二套房公积金的提取,购买二套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将和首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