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根据国家和相关的政策条例,对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对生育保险的相关事项做了调整。其中调整了生育保险的政策方案。这次的调整方案于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至于都有哪些新政策变动呢,就由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西安市生育保险新政策
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由0.5%下浮至0.25%,期限为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据了解,职工生育保险由单位按照每年确定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去年,按照相关政策,我市对生育保险费率进行下浮,减轻企业负担。今年,继续执行这一政策,将生育保险费率从0.5%下浮至0.25%,期限为今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7月份之后,企事业参保单位已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不再办理退费手续,从下次应缴生育保险费中扣除多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