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贡市人社局搜集到最新消息,随着我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目前,我市针对生育保险经办过程中办理不及时、程序复杂、手续繁杂等问题,依据《社会保险法》、《自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现行的生育保险业务办理流程,重新进行了梳理,这一举措更加完善了生育保险体系建设。
一、规范申报
(1)各参保单位为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申报待遇时要及时准确,不得滞留职工相关证件,不得故意拖延申报时间,不得截留职工生育待遇。应保障经办人员的相对固定,避免因人员更换频繁,影响经办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实施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单位,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并建立完善资料交接登记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避免因单位之间的衔接出现偏差,影响职工生育待遇的及时兑现。
(2)社保经办机构应加强对参保单位的经办业务指导,敦促其及时为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申报办理相关待遇,对申报所需材料、经办流程及相关事项要一次性告知,避免因资料不齐、流程不清、交接不畅等延误待遇结算及兑现,影响工作效率。
(3)社保经办机构与参保企业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对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参保情况、缴费标准、缴费情况、待遇标准、待遇结算情况的宣传解释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及合法权益。
二、提速经办
(1)受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工作时间内,经办窗口必须受理接件,通过落实A、B岗制度,确保经办窗口随时申报,随即受理。
(2)归口办理。对职工生育前后单位变动及待遇审核不能由一个经办窗口完成的,统一归口为生育保险一个经办窗口办理,由生育保险经办窗口负责相关资料内部传递,缩短业务经办时间,提高业务经办质量。
(3)现场审结。参保单位报送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资料时,对证件类原件,现场审结、现场返还。
(4)限时办结。在确保准确无误结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同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生育保险待遇。
(5)即时拨付。拨付方式由原按月统一拨付调整为为即时拨付。财务部门在收到参保单位票据后,3个工作日内实现对该单位单个拨付生育待遇资金,缩短资金到位时间。
三、配套保障
(1)提高认识。社保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生育保险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社会保险法》、《自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对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改善和优化生育保险经办工作。
(2)夯实基础。社保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生育保险基础管理工作,要从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与转变作风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集中精力,按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适应职工对生育保险工作的期盼和可持续化发展。
(3)严格把关。社保经办机构要强化经办人员的政策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经办人员政策执行能力;加强待遇审核,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内控制度的规定认真核对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等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严把待遇审核关。
(4)提升能力。社保经办机构要以金保工程”建设为契机,推进建设步伐,加大资金投入、开发软件、整合资源,适应政策变化,不断满足参保企业与职工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
(5)建设队伍。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健全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补充一线经办人员,要通过政策学习、案例分析、培训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和能力,要通过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等转变作风专项行动,不断提高经办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