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生育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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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九路518号
  电话:0543-3162863
  滨州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地址:滨州市文化北路40号保险大厦三楼
  电话:0543-3162791 传真:0543-3162764
  网址:http://www.bzhrss.gov.cn/

据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了解,滨州市为贯彻落实《滨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滨政发3号,以下简称《办法》),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确保我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健康运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查看详情>>

关于生育保险大家了解多少?生育保险是申请人由于怀孕而中断劳动时,由国家支付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本文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滨州市生育保险缴费详细指南,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最新滨州市生育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滨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滨州市16年平均月工资3500元。

缴存基数:城市2016年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

缴存比例:0.9%

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23.6元=3500*75%*0.9%

94.5元=3500*300%*0.9%

滨州市2016年参保对象需缴费的金额:23.6元或94.5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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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申请人由于怀孕而中断劳动时,为了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由国家支付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本文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滨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等内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如何办理滨州市生育保险报销

滨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滨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1.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生育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一)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二)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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