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从白城市人社局了解到,白城市社保局调整了新政策,现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有哪些新标准规定请详细阅读下文。
白城市本级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1、人工流产手术为80元;
2、药物流产为100元;
3、输卵管绝育术为800元;
4、输精管结扎术为800元;
5、宫内节育器放置术为60元;
6、宫内节育器取出术为20元(绝经期40元);
7、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为800元;
8、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手术为2000元;
9、输卵管通水术为140元。
因施行前款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由于施术单位技术原因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施术单位承担。
对符合《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规定的奖励对象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应享受的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费,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500元。
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白城市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其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2、因施行国家和省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由施术单位承担;
3、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止妊娠的;
4、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5、超出《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生育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