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规定,白城市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办理。请大家阅读下文来了解。
白城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申请资格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发生以下条款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已满一年以上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指失业人员本人并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白城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申请材料
1、申领失业金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2份。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姓名页和失业时间页)2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正反面)4份。
白城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流程
1、在单位不欠失业保险费的情况下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就业局办失业证;
2、原用人单位持申办材料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失业保险金审批手续;
3、由原用人单位通知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失业证原件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申领手续。
办理机构
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办理时限
60日内(自原用人单位为其开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之日起)
办理地址
海明西路72号
办理电话
335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