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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讲解舟山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相关事项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日期:2016-02-27 【字号:

失业人员在失业其间能够如实的享受到失业保险金的待遇。近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和领取的相关事项重新做了调整。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按参于工作的年限而有所不同;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又有哪些呢,下面就跟随随便吧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小编讲解舟山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相关事项

舟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舟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手册,本人建设银行帐号;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聘)劳动合同证明书;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本人二寸免冠照片2张;

4、非本地户口须提供居住证明。

舟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的材料

舟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

1、职工失业后由单位将失业人员档案在7日内送达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劳动代理窗口;;

2、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到经办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3、登记申领完毕后,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复审。审核通过后,失业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联系函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备案,次月开始享受失业保险金。每月6-10日,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医疗保险缴费凭据(失业后自行缴纳养老保险的须提供)到经办机构签名并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28日凭存折到市建行各网点取款。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名并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视同已重新就业。

舟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