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漯河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失业人员符合相关条件规定的,均可以到失业保险管理处失业待遇窗口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业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漯河市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受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漯河市参保单位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照《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
漯河市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申报材料
参保单位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失业人员个人档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进入失业报告、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2张)粘贴单。
漯河市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失业人员个人档案及材料。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将本月核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单通知其参保单位。由原参保单位通知失业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办理 “领取失业保险金银行账号”,并将银行账号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请失业人员本着就近的原则,在其居住地附近选定一家社区劳动保障站(所),为其提供失业人员每月签到服务。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金保系统中做待遇核定,确定其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项目、时限。并于月底前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
受理部门:漯河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失业待遇核定窗口
受理地址:漯河市黄山路北段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人社局12号窗口
法定办结时限:自受理失业保险参保单位递交的失业人员档案等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0395—3186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