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所以,失业人员赶紧了解关于在三门峡市办理该证的条件,办理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到社保局进行办理,才能尽快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解决自身再就业问题。具体内容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已经整理好,请大家查阅。
三门峡市单位在失业保险办理参保手续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基本信息表。
已经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只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
征管员接到参保单位提交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及相关证件和资料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转稽核人员复核,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予以登记,发给 《社会保险登记证》,由征管员将参保单位和职工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将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信息报计算机管理员(操作员)处备案。已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的,在其《社会保险登记证》上标注失业保险险种。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参保单位并要求补齐。参加公益岗位人员的参保登记手续,由用人单位按照上述办法办理,但不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参保单位合并、分立、或被兼并的,原单位到征管员处按照注销登记办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新单位在30天内按照上述参保登记程序重新办理参保或变更登记手续,为职工办理续保手续。
三门峡市参保单位新增人员或调出和停保人员手续的办理:
(一)、已参保单位新增人员,由参保单位携带参保职工花名册(电子文本)或身份证到征管员处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报《职工流动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失业保险关系中断表》、《参保单位职工基本信息表》,由稽核员复核,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征管员将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并报操作员处备案。
(二)、参保职工调出的,由参保单位携带调出证明、职工身份证明到征管员处填报《参保单位职工流动表》,经稽核员复核,报科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征管员进行计算机信息综合处理,并报操作员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