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首页 > 失业保险查询 > 三门峡市 >文章阅读

【政策】关于三门峡市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具体内容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2-29 【字号:

据悉,三门峡市对失业保险不断完善政策,随着三门峡经济发展,职工的工资水平的提高,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同时,还下调失业保险费费率,有利于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有效预防失业、稳定就业,也不因费率下调影响失业人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政策】关于三门峡市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具体内容

 

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目前三门峡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364元,月平均工资为3697元。根据《三门峡市失业保险办法》规定,申报工资额低于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2015年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由之前的2146调整2218元。

 

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从2015年3月1日开始,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暂由3%调整为2%,即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费率比原来分别下降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