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湘潭人社局了解,用人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为公司职员办理养老保险。此外,在湘潭针对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遗孀、配偶、灵活就业人员同样可以办理医疗保险。办理相关保险时,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到社保局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理
用人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办社保登记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异动表》,并附新增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④ 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关于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遗孀、配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一、参保的条件:
必须是经市委老干局认定的离休干部的遗孀或配偶,且无固定收入,年龄在50周岁以上,或年龄在50周岁以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二、参保的办理程序:
1、对符合参保条件的离休干部遗孀、配偶,由离休干部(含生前)所在单位,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征缴科办理参保手续。
2、办理参保手续时,须持市委老干局身份认定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等有效证明,领取并填报《湘潭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和《湘潭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
3、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后,领取《职工医疗保险病历本》和IC卡,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并粘贴参保人近期一寸相片,经市医保中心确认加盖钢印后发给参保人员保管使用。
湘潭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