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工伤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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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勒泰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阿勒泰市华亭路
  电话:0906-2102029
  邮编:836500

近日,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刊发了《关于社会工伤保险保障的条例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保障。同时,《通知》还对工伤保险的新政策做了调整。下面,随便吧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查看详情>>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现在阿勒泰地区工伤保险缴费规定是企业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最低不少于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月缴费基数为1865元—9324元。

 

阿勒泰地区工伤保险缴费规定

 

阿勒泰地区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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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吧小编了解到,阿勒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工伤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工伤认定办理程序是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同时,办理工伤认定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什么程序呢?请认真阅读下文了解。


阿勒泰地区工伤认定办理指南


阿勒泰地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样为人社部制定,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网站下载);

(2)提供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包括事实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附证人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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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工伤赔偿项目具体包括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五级、六级伤残待遇、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工亡待遇标准。下文是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整理的详细介绍。

2016年阿勒泰地区工伤赔偿标准介绍

阿勒泰地区工伤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符合调整范围的1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65元,2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0元,3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35元,4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20元,在企业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5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5元,6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75元。

不过,伤残津贴实际领取金额低于2012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12〕72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后,再按此次调整标准调整待遇。

阿勒泰地区工伤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

按照护理依赖程度,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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