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成都市工伤保险制度,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成都市社保局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的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以便工伤职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详情请参阅下文。
成都市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同时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工伤保险规定,进一步完善成都工伤保险制度,减轻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压力,成都社会保障局最新通知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原三类行业重新细分为八类行业,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
不仅如此,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
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补充说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和基准费率,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等因素,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