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伤保险是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一种保险保障。近日,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事局发表了《社会工伤保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强制说明了工伤保险是保险人民的一种保障。同时,《条例》还对2016年新推出的政策做了一些调整。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绵阳市工伤保险新政策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均应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为工程施工期间参与项目建设(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含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施工企业未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其所在施工企业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施工企业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施工企业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