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重新做了调整。在此次的调整过程中,主要针对现行的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整改。其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缴费是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下面,就由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讲解关于这方面的内容。
上海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缴费比例: 0.5% (个人不用缴费,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上限:14076元
缴费基数下限:2815元
执行时间: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补充说明】:
1、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实行基础费率,基础费率统一为缴费基数的0.5%。
2、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在基础费率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实行浮动费率。
3、浮动费率分为五档,每档幅度为缴费基数的0.5%,向上浮动后的最高费率(基础费率加浮动费率)不超过缴费基数的3%,向下逐档浮动后的最低费率不低于基础费率。浮动费率每年核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