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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济宁市工伤保险缴费的新调整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5-30 【字号:

据悉,为进一步减轻全市用人单位的社保负担,推进工伤事故的预防,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5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即日起,全市调整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今后,用人单位工伤事故预防越好,工伤保险缴费越低,至于具体调整内容,请查看以下全文。

详解济宁市工伤保险缴费的新调整

 

记者从济宁市人社局了解到,为更好贯彻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济宁实际,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下发文件,全面调整济宁工伤保险费率,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调整后,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的划分和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根据用人单位工伤发生率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情况,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实行费率浮动,浮动费率上浮最高不超过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最低不低于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浮一档或两档。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低于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周期为2年。

济宁市工伤保险费率的调整通知

 

据济宁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对行业工伤风险进一步细化分类,工伤保险费率总体降低,济宁市全年将减轻用人单位负担6000多万元。即日起,新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初次确定费率时,按所在行业基准费率执行。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新的行业风险分类重新划分行业类别,确定缴费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