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人民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成为了政府孜孜以求的目标。当然工伤保险也一样,由于行业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肯定不一样,带着该问题,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汕头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调整。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完善我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5〕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阶段性下调我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调整为0.4%。
汕头市工伤缴费基数
2016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3404元,即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2408元,即全省2013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的60%。
汕头市工伤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0.4%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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