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生育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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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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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47号
  电话:0794-8293503
  网址:http://www.fzyb.cn

随着抚州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日,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对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做了一些改进。对此,抚州市社保局决定对《生育保险新的政策的实施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新政策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现在,就跟随随便吧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查看详情>>

抚州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生育保险制度,近日,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订了《关于生育保险缴费的通知》。《通知》中对2016年的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及缴费比例重新定义。具体调整了哪些方面呢?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讲解一下关于这一方面的内容吧。

小编讲解抚州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

抚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抚州市14年平均月工资4399元。

缴存基数:城市2014年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

缴存比例:0.9%

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30.0元=4399*75%*0.9%

118.8元=4399*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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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在职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辽需要,增进妇女就业的发展。抚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抚州市女职工妇幼保障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劳动局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特制定以下生育险报销标准。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抚州市全新的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详解

抚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抚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分娩的: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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