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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随州市生育保险缴费规定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3-07 【字号:

大家都知道,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现在随州市对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进行了调整,这么做大大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还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不受到影响。具体内容请大家一起查阅下文。

 

介绍随州市生育保险缴费规定

 

随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据悉,随州市生育保险职工缴费由原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调整下调为0.5%缴纳,同时生育保险待遇保持不变。费率调整后,随州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大生育保险扩面和征缴力度,加强基金管理,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随州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随州市生育保险缴费

 

温馨提示:

 

随州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调整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调整的内容涉及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女职工配偶护理假津贴,女工生育医疗费用最高可全额报销。符合本省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的,由定点医院与社保经办机构即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生育期间所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经批准的非定点医疗机构生产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每胎不超过3000元标准据实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