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首页 > 失业保险查询 > 随州市 >文章阅读

关于随州市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介绍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3-22 【字号:

很多人对于随州市《就业失业登记证》是什么?《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方面的一些问题都不是很熟悉,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整理了关于《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的条件、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的流程等具体详情,供大家参考。

关于随州市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介绍

随州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指南

什么是就业失业登记证?

《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计算劳动工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失业保险政策的重要凭证。

登记证办理的条件

1.年满16周岁,已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失地农民;

4.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5.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6.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登记证办理的材料

登记证办理的材料

1. 以旧证换新证的劳动者,需带齐旧证及旧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2寸照片两张,填写《湖北省劳动者就业(或失业)登记表》,在所属地的就业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2.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后30日内,持《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被录用对象身份证复印件、2寸照片两张,在所属地的就业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就业登记。

3.已从事个体经营或以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应在30日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照片等材料,填写《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经就业所在地的社区初审、街道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复核,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签章后,由社区统一办理就业登记。

4.没有就业经历的失业人员,凭《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肄业证明)、复员转业军人证书、失地证明和照片等,经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初审、街道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复核,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签章后,由社区统一办理失业登记,领取《登记证》。

登记证办理的流程

《登记证》办理发放程序为:本人填表登记、社区初审签字、街道(乡镇)审查盖章,最后由所属地劳动就业管理局集中审核办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