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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开展失业保险新政策的方案调整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日期:2016-03-18 【字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近日,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企业人员依法享有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条例》还对失业保险制定了2016年的最新政策。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松原市开展失业保险新政策的方案调整

失业保险费可缓缴半年

长春、吉林、通化、松原市本级和其它失业保险基金积累较多的统筹地区,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经当地政府批准,2010年失业保险费率按降低0.5%征收;失业保险费由省里统收的铁路等系统,2010年失业保险费率按降低0.5%征收。

特困企业可申请“两补贴”

各统筹地区在确保发放的基础上,应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三分之一用于困难企业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稳定用工岗位。失业保险费由省里统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直接向所在地人社部门“帮扶困难企业稳岗工作办公室”提出困难企业认定申请,经认定并按程序报批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特困企业可申请“两补贴”

创业可一次性申领失业金

凡是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创业或自谋职业,凭其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可一次性申请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支持其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

另外,支持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对2010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