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镇江市民来说,镇江公积金缴存的基数以及比例是怎样的等,这些都是在缴存公积金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是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镇江市缴存公积金基数调整的具体内容。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调整,各单位要按照统计部门规定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单位为个人和单位各10%,最高不超过12%;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新职工(1998年12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住房补贴系数仍为12%;在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5100元,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630元。
为有效保障弱势群体和低收入职工的权益,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按照“控高保低”的原则,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严格规范。如职工工资基数确实低于上年水平,应按一定程序确认,报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后,方能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单位和职工各12%,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可按此标准执行。
由于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涉及每位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尽快做好此项工作,原则上在9月30日前完成。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从7月份开始执行,对7月至调整当月之间月份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时应作一次性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