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失业保险政策的实行就是为了帮助那些失业人员能够度过困难时期重新就业。在镇江市,由于有部分职员对于失业保险政策并不了解,也没想过领取失业保险金,导致应有的权益保障未能享受,因此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对镇江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总结,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镇江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镇江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所需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失业职工本人的身份证;
3、1寸照片两张;
4、原单位开具的“通知”。
镇江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1、失业职工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职工档案材料由单位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移交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如有2家或2家以上的工作单位且未领过失业金,最后1家单位需提供1-5项材料,之前的工作单位需提供1-3档案材料。所有材料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2、失业职工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失业职工在规定的期限内本人持办理失业保险《通知》、《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本人江苏银行借记卡及正面复印件前往镇江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由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和发放标准。
4、失业保险金从办理申领手续的次月开始发放,每月15日左右通过银行发放至个人所登记的江苏银行借记卡上。
温馨提示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时限:
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苏镇江京口路18号
电话:0511-8998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