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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金昌市公积金政策调整解读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1-08 【字号:

据悉,前段时间,各个地区城市都出台了公积金新的政策,以便更好的帮助众多市民的以后投资。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金昌市的市民们也想要知道其市区所执行的公积金新政策。那么,公积金小编也收集了一份详细的关于金昌市公积金新政策的内容,给大家分享。

 

一、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5万元提高到45万元,最长贷款期限由原来的20年延长至30年。

二、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80%;购买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为30%,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70%。

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未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四、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贷款担保方式以借款人所购住房抵押为主,按抵押合同约定履行(抵押房屋具有权利瑕疵的除外),借款人也可选择其他担保方式,但需取得公积金中心认可。不论以何种方式担保,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仍由公积金中心封存,且借款合同履行期内,借款人不得提取。借款人自愿选择中心认可的担保单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所发生的担保费用由借款人与担保单位自行约定,与公积金中心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