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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木兮_日期:2016-01-27 【字号:

具体的甘孜州参保范围,凡在我州行政区域内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其他由随便吧医保小编整理,请看下文。

 

城镇职工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1、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

2、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

住院费医疗待遇

(一)我州的起付线(门槛费)和封顶线标准为:

1、起付线(门槛费):在职人员:一级及未定级医院(如州内藏医院,乡、镇卫生院)为300元,州内二级医院(如州内各县医院)为400元,州外二级和州内三级医院为500元(如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和州人民医院),州外三级医院(如成都363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为600元;退休人员:一级及未定级医院(如州内藏医院,乡、镇卫生院)为200元,州内二级医院(如州内各县医院)为300元,州外二级和州内三级医院为400元(如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和州人民医院),州外三级医院(如成都363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为500元。

住院起付线(门槛费)标准按次计算,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在上述标准上依次降低100元,直至降低到100元后不再降低。

2、封顶线: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封顶线为25万元、补充医疗保险1赔付封顶线为15万元,补充医疗保险2赔付封顶线为5万元,公务员(企业职工)医疗补助报销封顶线为5万元。

(二)住院医疗费和第二类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报销办法

1、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基础报销比例:一级及未定级医院(如州内县藏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等)为90%;州内二级医院(如州内各县医院)为85%;州外二级和州内三级医院(如省林业中心医院和州人民医院)为80%;州外三级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都363医院等)为75%。

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办法: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住院费、第二类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在起付线(门槛费)以上统筹基金报销25万元以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基础报销比例+(参保职工实足年龄×0.2)%;患癌症、白血病在上述基金报销比例上增加5%。基金报销比例最高不超过95%。

3、补充保险1赔付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未超过25万元的,补充保险1赔付=(总费用-自费费用-起付线-基金报销) ×5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超过25万元以上部分的,补充保险1赔付=(总费用-自费费用-起付线-基金报销) ×90%。

4、补充保险2赔付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未超过25万元的,补充保险2赔付=(总费用-自费费用-起付线-基金报销-补充保险1赔付) ×4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超过25万元以上部分的,补充保险2赔付=(总费用-自费费用-起付线-基金报销-补充保险1赔付) ×75%。

5、公务员 (企业职工)医疗补助报销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未超过25万元的,公务员 (企业职工)医疗补助报销=(总费用-自费费用-基金报销-补充保险1赔付-补充保险2赔付-300元)×6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超过25万元以上部分的,公务员(企业职工)医疗补助报销=(总费用-自费费用-基金报销-补充保险1赔付-补充保险2赔付)×80%。

6、公务员医疗补助2报销办法:公务员医疗补助2待遇为同级财政供养的参保人员享受。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享受以上4项待遇报销基础上,个人负担扣除自费费用后,剩余费用在2000元-3000元的按20%报销、剩余费用在3001元至4000元的按30%报销、剩余费用在4001元至5000元的按40%报销、剩余费用在5001元及以上的按50%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