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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单位与个人缴纳规定

社保话题:昆明市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1-20 【字号:

根据昆明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4年昆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736元。按照最低档即60%计算,昆明市养老及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纳基数2390元,上限11952元。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标准按2014年度云南省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0.6%核定,即单位26.19元/月,个人1元/月。继公布了个人参考缴纳基数后,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也已出台。

 

 

2016年度昆明市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60%)为783.92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58.92元

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并促进失业人员就业,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失业人员创业等提出了相应的补助金额等规定。根据本次下发的《通知》显示,自2016年起,全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

除此以外,针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的,将除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外给予3000元创业补助金。另外,对特困失业人员给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社保补贴和最低工资标准10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另外,《通知》还规定了对受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特殊的优惠政策。

截至去年底,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累计结余约26.62亿元,因此适当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10%降低为9%。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以上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费率与单位一样降低一个百分点,分别由原来的10%或6%(单建统筹)降低为9%或5%(单建统筹)。

为方便企业参保,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网上申报和“五险”统征,将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参照的“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为“上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职工养老保险保持一致; 用人单位缴纳城镇职工重特病医疗统筹费的缴费基数由“上年度昆明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统一调整为“上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00%最高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缴费基数为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为:11952元/月,2013年的数值为9933元/月,相差2019元/月。也就是说,今年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保费用的标准不能超过11952元的月薪水平。

 

 

自谋职业参保人基数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在职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去年为3311元,今年增长至3984元/月,增长了673元/月。另外,2014年的缴费标准有两个档次,分别为10%和6%,今年的缴费档次降低至9%和5%。

选择5%或者9%,是市民在一开始参加医保时就选定的,之后不能改变。两个档次的区别,主要是体现在享受待遇方面,选择5%,医保只能保证能够在住院享受待遇,而选择9%,个人账户会有可以用来买药的费用。个人账户中有多少费用?杨晶晶介绍,35岁至50岁的参保者,所缴纳的9%里有4%每月存进卡,50岁至退休年龄段,则有4.5%每月存入个人账户。

6月8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调整2016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2015年昆明市单位职工缴存公积金工资基数上限为14208元,下限为1270元。2015年昆明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比例仍然为12%,最低比例为5%。单位和个人按照1:1的比例缴存。即职工每月缴存公积金的总额最高可达工资基数的24%。最低不少于工资基数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