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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相关规定介绍

社保话题:缴纳|缴费|交费|交款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7-28 【字号: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就是缴费人应缴公积金的系数与工资之比,例如缴费人的工资是100元,应缴公积金的系数是3%,那么缴费人应缴公积金的数额就是3元。它和缴费人的工资基数、应缴系数都有关系。工资额和系数的增加或减少,应缴公积金的数额都会有相应的变化。下面,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下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相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相关规定介绍

 

  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相关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6条至第20条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